截至12月10日,我省已提前分解下達2021年水利發展資金及省級水利專項資金35.36億元,其中水利發展資金16.35億元、省級水利專項資金19.01億元,為各市縣統籌安排資金、提前謀劃好2021年項目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。相關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河流治理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、新建小型水庫、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、水土保持、山洪災害防治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、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、水資源節約、萬畝圩堤加固整治、標準化管理建設、重點山塘整治、生態文明村鎮及生態流域建設等。
省水利廳以規劃為引領、以項目為依托,與省財政廳密切配合,積極爭取中央及省級支持,大力推進全省各項水利工程建設。為確保2021年我省水利建設的順利實施,省水利廳已會同省財政廳將相關資金按程序下達各市縣,并要求各地嚴格按照有關規定,管好用好資金,加快預算執行,確保資金安全和效益發揮。